<선호상한론>확장판

<선호상한론>확장판 8조문

동원당 2024. 7. 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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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太陽病 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니 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하야 使經不傳則愈

태양병에 두통이 7일 이상이 지나서 저절로 낫는 것은 태양경을 행함이 끝났기 때문인데, 만약 다시 돌려고 하면 족양명에 자침하여 양명경으로 전해지지 않게 하면 낫는다.

 

傷寒自一日至六日傳三陽三陰經盡하야 至七日當愈曰 七日太陽病衰하야 頭痛少愈라하야늘 若七日不愈하면 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이니 鍼足陽明하야 爲迎而奪之하야 使經不傳則愈(注解傷寒論)

問曰 經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而論이어늘 言七日以上自愈何也雍曰 感之重而證有變異者感之輕而證無變異者自愈也(傷寒補亡論·卷四·太陽經證治上九十五條)

承上條下節之自愈者하야 復申其已然者之義 而又更著其未然者之治太陽頭痛首條已具言之어늘 此又獨言者舉大意也七日以上該六日而言也亦傳也經盡謂傳遍也欲作再經謂病加進也針足陽明奪其傳路而遏之也與陽明篇轉으로 互音義猶古之驛傳今之過所云也(傷寒論條辨)

傷寒自一日至六日傳三陽三陰經盡하고 至七日이면 當愈經曰 七日太陽病衰하야 頭痛少愈라하니라 若七日不愈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이니 針足陽明호대 爲迎而奪之하야 使經不傳則愈(證治準繩·卷二·太陽病·頭痛)

[] 脈浮 頭痛太陽也須刺腕骨 京骨이오 又云 表證頭疼 惡寒發熱刺合谷이라(證治準繩·卷二·太陽病·頭痛)

七日而云已上者該六日而言也六日傳至厥陰하면 六經盡矣至七日當再傳太陽이어늘 病若自愈則邪已去盡이니 不再傳矣設不愈則七日再傳太陽하고 八日再傳陽明이라 鍼足陽明하야 以竭其邪하면 乃得不傳也在他經則不然하니 蓋陽明中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地邪易解散故耳이나 必鍼以竭其邪라야 始得歸併陽明不犯他界也舊謂奪其傳路而遏之則經經皆可遏矣何獨取陽明也哉리오(尙論篇)

傷寒傳經自表入裏하고 由淺漸深이라 六經以次受之六經傳盡하면 無出而再傳之理也太陽爲三陽이니 最在於外하고 陽明爲二陽이니 在太陽內하고 少陽爲一陽이니 在陽明內此三陽爲表也太陰爲三陰이니 在少陽內하고 少陰爲二陰이니 在太陰內하고 厥陰爲一陰이니 在少陰內此三陰爲裏也皆由內以數至外一二三之次第如此一二日始於太陽하야 二三日傳於陽明하고 三四日少陽 四五日太陰 五六日少陰 六七日厥陰此論其常耳若論其變이어든 或間經 或越經 或始終一經하야 不可以次第拘不可以日數限也大抵傳至厥陰爲傳經已盡이니 不復再傳矣乃成氏云 六日厥陰爲傳經盡하야 七日當愈어늘 七日不愈者再自太陽하야 傳至十二日하야 復至厥陰爲傳經盡이라 十三日當愈어늘 十三日不愈者謂之過經이라하니 其說謬矣善哉로다 馬仲化曰 自太陽以至厥陰猶人從戶外 而升堂 而入室也厥陰復出而傳於太陽할새 奈有少陰太陰少陽陽明以隔之어늘 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乎仲景太陽篇云 太陽病 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하야 使經不傳則愈라하니 言始終只在太陽一經者也太陽篇曰 發於陽者七日愈陽數七故也라하니라 若七日不愈欲再傳陽明矣當針足陽明하야 迎而奪之也試玩컨대 行其經盡不曰傳其經盡이라하니 則仲景之意顯然矣成氏誤認行其經盡爲傳遍六經하야 乃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耳(傷寒括要·卷上·辨成氏再傳之訛)

或問曰 霍亂篇云 十三日愈者經盡故也라하야늘 非六日傳遍六經하고 後六日再傳經盡하고 十三日當愈者歟仲景云 十三日不解하고 過經譫語者當下之라하니 非十二日傳盡하고 十三日不愈爲過經者歟答曰 經盡者行其經盡之謂也如太陽受病於一日하야 至七日爲行이라 太陽經盡之例推之則諸經皆可屈指而期矣陽明受病於二日하야 至八日自愈者行陽明經盡也少陽受病於三日하야 至九日自愈者行少陽經盡也四五六日至三陰經하야 次第至十二日愈者行厥陰經盡也十三日大氣皆去하야 精神爽慧之期曰 過十三日以上不間하고 尺寸陷者大危라하니라 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詳考컨대 仲景所謂過經或言過太陽經成裏症者하고 或泛言過經者陽明篇曰 汗出호대 譫語燥屎在胃此爲風也過經이라야 乃可下之라하니 謂燥屎在胃而譫語하고 風邪在表而汗出할새 須過太陽經無表症이라야 乃可下之言過太陽經成裏症者也果如成氏十三日再傳經盡 謂之過經이면 則燥屎在胃必待十三日乃下乎於此條則注曰 過太陽經無表症 乃可下之라하니 則自相矛盾矣霍亂篇曰 下利後當便硬이오 硬則能食者어늘 今反不能食하고 到後經中頗能食이라가 復過一經能食하면 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라하니 此泛言過經者也何嘗有再傳經盡謂之過經之旨哉리오 蘊要祖成氏之說하야 其過經不解例曰 經言十三日不解謂之過經이라하니 仲景實無此語어늘 誤以成注爲經矣千古承訛하야 後學聾瞽表而出之니라(傷寒括要·卷上·辨成氏再傳之訛)

針足陽明言刺衝陽하야 使邪歸並陽明不犯他界也他經則不然하니 蓋陽明中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地也或言傷寒多有六七日尚頭痛不止者한대 經言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라하니 則知其病六日猶在太陽이오 至七日而始衰也所謂七日經盡者言邪氣雖留於一經 而人之營衛流行하야 六日周遍六經하고 至七日復行受邪之經하야 正氣內復하고 邪氣得以外解也若七日不罷則邪熱勢盛하야 必欲再經而解非必盡如一日太陽 二日陽明 六日傳盡六經之爲准則也(傷寒纘論)

欲作再經准繩作欲再傳經이니 猶言再傳一經也太陽者巨陽也內經云 七日巨陽病衰하야 頭痛少愈라하니라 行其經盡者謂寒邪之行只在太陽一經이라가 至七日 則太陽之邪不外泄 卽內入이라 曰盡也凡諸經之邪必至七日하야 爲行經盡 而自愈之時如陽明病身熱 二日受者八日愈少陽病耳聾 三日受者九日愈皆七日以上也欲作再經者謂太陽病邪之初鬱熱不散이라가 欲再傳經이니 當是陽明受之非若成注云 傷寒自一日至六日 傳三陽三陰經盡 至七日 當愈不愈 則太陽之邪 再傳入陽明也仲景立此條是設一截病이라 法云 太陽病愈必至七日以上이오 太陽病傳止在二三日間이라 醫者宜及此時針足陽明하야 迎而奪之하야 以泄其熱하면 則病邪之氣已衰하야 縱使有經而不至於傳 則其病自愈條辨云奪其傳路而遏之라하니 遏之之意猶未善解針足陽明穴詳後第十四卷 刺熱法中이라 愚按컨대 成氏此條注謬甚이어늘 尚論篇承其謬하야 云 太陽之邪 傳至厥陰 六經盡矣 至七日當愈 設不愈 則七日再傳太陽 八日再傳陽明이라하니 豈非謬中之謬邪考馬玄臺內經注云 自太陽至厥陰猶人由戶升堂入室이어늘 厥陰復出傳於太陽할새 奈有少陰太陰少陽陽明以隔之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라하니 此斥再傳之非實爲千載定論이라(傷寒論辨症廣注)

但仲景云 針足陽明이라하고 成注未明指其穴이라 考之龐氏總病論云 補足陽明上三里穴이라하니 推龐氏之意以足三里穴得補 則經氣實而不傳이니 殊不知成注云 針足陽明爲迎而奪之하야 以泄其經中之熱하야 使熱邪得泄하면 不至再傳他經이라 云 愈也龐氏不明用針之理하고 竟以瀉爲補하니 誤極誤極이라 又考張氏纘論云 刺衝陽穴이라하니 컨대 衝陽卽仲景所謂趺陽脈也在足跗上五寸 高骨間動脈이라 愚以仲景有診趺陽法 而不言刺張氏之言實本史氏傷寒論注不足法也(傷寒論辨症廣注)

論太陽爲諸陽之首六氣運行이라가 七日來復하야 環轉之無端也太陽病頭痛者所謂陽因而上이니 病氣隨太陽之在高也새라 七日以上自愈者以六氣已週而行其經盡하야 太陽之氣來復於高表故也若太陽爲邪所薄하야 不能上出於高表 而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이라 蓋陽明主經脈하니 流通而使表邪不傳則愈高子曰 以行其經盡言六氣之環遶於外內也使經不傳言使經無病邪之傳也傳經者言邪而紀日者論正於此可見矣(傷寒論集注)

頭痛太陽證也七日以上謂七日之內也經者經脈也太陽之經卽所謂起於目銳眥하야 上額交巔絡腦하고 下項連風府하고 挾脊抵腰하야 貫臀入膕하고 過髀出外踝하야 至小趾之端者是也行其經盡者言邪入太陽之表하야 遊行於太陽經脈之中이라가 經盡而邪氣衰去卽內經熱論所謂七日巨陽病衰 頭痛少愈者是也再作經者邪氣再傳一經也謂太陽經盡한대 邪氣未衰하야 欲再傳足陽明이니 其勢正未已也當候其邪氣已傳이니 卽針足陽明之經穴以泄其邪하야 使經邪不傳則愈矣此經所謂迎而奪之하야 以瀉其盛이라 離合眞邪論又云 卒然逢之 早遏其路之義也이나 不於太陽刺之 而獨針陽明者何歟蓋胃爲水穀之海多氣多血이라 素問熱論云 陽明者十二經絡之長이니 其血氣盛이라하고 靈樞終始篇所謂陽明主胃 大富於穀氣可日二取之他經則或日一取之 或二日一取之蓋取其可瀉之經而刺之也前注以爲陽明中土 萬物所歸 無所復傳非也此乃仲景論陽明入裏之邪 胃實可下之證이라 曰無所復傳이나 이나 非所論於在經之邪也若邪未入胃 則經經可傳何獨陽明이리오 唯邪入陽明可刺之經而刺之라야 乃可遏其傳路耳觀行其經盡 欲再作經 使經不傳之三經字則在經在裏判然分明矣니라(傷寒溯源集)

針陽明刺腕骨 余骨 合谷三穴也言太陽病頭痛發熱之症若七日以上 行其經盡 自愈者則已어니와 若不愈어든 針此三穴하야 使不傳經이라(傷寒大白·卷一·頭痛)

舊說傷寒日傳一經하니 六日至厥陰하고 七日再傳太陽하고 八日再傳陽明謂之再經이라하니라 自此說行이면 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이오 亦未有傳至三陰 而尙頭痛者曰頭痛者是未離太陽可知曰行則與傳으로 不同하며 曰其經是指本經 而非他經矣發於陽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不是六經傳變之日이라 岐伯曰 七日太陽病衰하야 頭痛少愈라하니 有明證也不曰傳足陽明而曰欲再作經이라하니 太陽過經不解하야 復病陽明而爲倂病也鍼足陽明之交截其傳路하야 使邪氣不得再入陽明之經이니 則太陽之餘邪亦散이오 非歸倂陽明하야 使不犯少陽之謂也(柯氏傷寒論注)

本論傳經之說惟見於此盖陽明經起於鼻頞旁納太陽之脈이라 有傳經之義目疼 鼻乾是其證也若脚攣急便非太陽傳經矣陽明經出大指端內側하고 太陽經出小指端外側하야 經絡不相連接이라 十二經脈足傳手 手傳足하며 陽傳陰 陰傳陽하야 與傷寒之六經으로 先陽後陰 先太後少之次第逈別이라 不知太陽傳六經이어늘 陽明傳少陽之說何據乎細審仲景轉屬轉系幷病合病諸條하면 傳經之妄不辨自明矣(柯氏傷寒論注)

太陽病頭痛所謂病發於陽也法當七日愈어늘 云以上者該常與變而言之也行其經盡者邪行諸經하야 盡而當解也設不解則將從太陽而復入陽明이니 所謂作再經也針足陽明하야 以引邪外出이니 邪出則經不傳而愈矣蓋傷寒之邪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行其經盡者邪行諸經而未入臟腑之謂而經脈陰陽相貫하야 如環無端하니 是以行陰極而復行陽者有之어니와 若入厥陰之臟 則病深熱極而死耳其或幸而不死者則從臟出腑而愈未聞有作經再傳者也此條諸注釋俱誤蓋於經腑臟未審耳再按컨대 內經云 傷寒一日 巨陽受之云云하고 又云 七日太陽病衰 頭痛少愈云云이라 蓋傷寒之邪有離太陽 而入陽明者하고 有遍傳諸經而猶未離太陽者하니 此太陽病頭痛 至七日以上自愈正與內經之旨相合이라 蓋六日邪遍六經하야 至七日而太陽先受者當先解耳則是所謂行其經盡者不但未入腑臟이오 亦並未離太陽이니 所以當有頭痛이라 所謂作再經者七日不愈 而欲至十四日也針足陽明者以其經多氣多血하니 可以任受針石이오 且離太陽未遠하니 尤易逐邪外出耳(傷寒貫珠集)

方有執謂針以遏其邪라하고 喻謂針以竭其邪라하나 이나 言遏言竭不過言泄也凡針刺者泄其盛氣也前言刺風池風府亦主泄其風邪暴甚이니 因刺法乃治熱之善策하야 不欲人妄施汗下溫也······ 言足陽明自是胃之經穴이니 必有實欲再傳之勢라야 方可刺(傷寒論本義)

太陽病 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 以行其經盡故也謂太陽受病하야 其邪傳行六日하야 三陽三陰經盡하고 至七日已上하야 三陽三陰之病日衰하야 大邪皆去하면 此不作再經 故自愈也再者再傳陽明經也謂其邪已傳經盡한대 熱盛不衰하야 欲再轉屬陽明故也針足陽明하야 以泄其熱하야 使其一邪不再傳하면 則愈矣니라(醫宗金鑑)

閔芝慶曰 太陽受病하면 以次而終於厥陰爲傳經盡이라 諸經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爲行其經盡故也어늘 今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若果傳遍六經하야 厥陰再傳太陽하고 太陽再傳陽明이어든 則何不於厥陰未傳太陽之前預針太陽而必待傳陽明 然後針陽明哉於此可知三陰從無再傳이오 太陽之病但轉屬陽明耳(醫宗金鑑)

傷寒六經旣盡하면 自然汗解어늘 其六七日後經盡而不解者此非陽盛而入腑卽陰盛而入臟也程氏以爲傷寒無定經 而其傳其解 亦無定日하야 或從太陽而陽明 或從太陽而少陽하야 不必捱經하고 或數日方過陽明 或數日仍在太陽하야 不必刻期하고 或從太陽而解 或從陽明而解하야 不必遍周라하니 皆入腑入臟之病 而誤以爲經病이라 議論悖繆如此表邪汗解則已어늘 未經汗解 則經熱內鬱하야 日積日盛하야 明日自當傳於陽明하고 後日自當傳於少陽하야 六日六經必然之事以六經部次相挨하야 經熱不泄하면 勢必挨經而內傳하니 安有數日猶在太陽 數日方過陽明之理又安有或從太陽而陽明 或從太陽而少陽之理更安有或從太陽而解 或從陽明而解之理리오 惟入腑入臟 則傳無定所 解無定期邪盛則傳이오 正復則解耳니라 程氏較傷寒諸家 稍有幾微之明이어늘 而誤以裏病爲經病하고 其於病傳病解之際語語悖繆하니 他如節庵 嘉言輩則夢魘之人耳니라(傷寒懸解)

鼇按컨대 上條是就太陽傷寒之傳經不傳經辨之此條是就太陽傷風之傳經不傳經言之其舉頭痛包太陽諸症在內太陽經盡하면 不再傳陽明이라 하니라 又言再作經云云者必有實欲再傳之勢라야 方可用針이오 不然이면 勿妄施也니라(傷寒論綱目·卷首·總論·傳變)

張雲岐曰 如脈浮而頭痛過在手足太陽이니 刺完骨 京骨이오 脈浮而長過在手足陽明이니 刺合谷 衝陽이오 脈浮而弦過在手足少陽이니 刺陽池 丘墟 風府 風池此刺頭痛之法也(傷寒論綱目·卷二·頭痛項强)

何以謂發於陽者七日愈請言其所以愈之故如太陽病 頭痛等證 到七日以上 應奇數而自愈者以太陽之病自行其本經已盡七日之數故也若未欲愈作再經者陽明受之宜針足陽明足三里穴以泄其邪하야 使經不傳則愈推之發於陰者 六日愈之故亦可以此例而得其旨矣此節承上文而言病癒之期하야 以提出行其經三字 謂自行其本經이오 與傳經不同이니 曲盡傷寒之變幻이라(傷寒論淺注)

玉函 千金翼無以行二字作竟이라(傷寒論輯義)

컨대 成氏喻氏程氏錢氏及金鑒並以六日傳六經之說爲注解皆不可從이라(傷寒論輯義)

太陽傷寒以七日爲一候所謂發於陰者 七日愈也蓋風寒束於表하야 血熱抗於裏하면 始則無熱惡寒하고 繼則發熱而仍惡寒이니 使正氣足以勝邪 則當一候之期하야 汗出而頭痛可愈夫頭之所以痛者皮毛爲表寒所閉하야 陽氣不得外達하야 鬱而上冒也汗泄則表寒去而皮毛自開至於表解汗泄하면 則氣之上冒者平矣設有未解則七日之後當傳陽明이라 曰作再經이라하니 言太陽一經病後更傳一經이오 非謂六經傳遍 復轉太陽也太陽當傳陽明이라 瀉趺陽穴以泄其熱하야 使陽明氣衰而不復傳하면 則病亦當愈眞曲突徙薪之計不似近世醫家俟治療期至 然後治之하야 焦頭爛額爲上客也(足陽明爲趺陽穴이니 在足背上小兒繫鞋帶處)(傷寒發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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